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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10月9日

“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了唐興嗎?”

刺眼的燈光下,一名警察正在審問一個16歲的小男孩。

“......”沉默。

這已經是警察向小男孩問第3次同樣的問題了。

“喂!彆他媽給臉不要臉!彆以為你他媽是個小屁孩老子就不敢打你!”警察怒了。

“陳隊!彆嚇著他了。”

旁邊有一位年輕的女警察看見連忙說著。

“草!真不知道跟這種殺人犯客氣什麼?還嚇著他了?他都敢殺人,我吼他兩句還能把他嚇著?要我說,你們這群年輕人就是被慣成這樣的。”說完陳隊便氣熏熏的往門外走去。

陳隊走後屋內一片死寂。

過了幾分鐘,站在旁邊的女警官慢慢的走向那位男孩。

“你就這麼不想說嗎?”女警察對著男孩說著。

陳隊已經是這位女警察找的第二個審問小男孩的人了。

男孩還是低著頭一聲不吭地扣著自己的手。

“你還是個學生吧。”女警察向男孩提到。

男孩沒有回答。

“如果你說出來會減一定的刑罰哦。”女警察繼續說著。

“據我們目前所收集到的證據來看,受害人生前應該和你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接觸。”女警察輕描淡寫,仿佛隨口一言。

“你跟她是同學嗎?”簡單的問題。

“你們是鄰居?還是親戚?”繼續問著。

“還是說因為某些原因你已經忘了受害人是誰了?”男孩仍然不吭聲。

“那好,我們先來核實一下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吧,當然你可以不說,但所說的一切將被句句記錄下來,畢竟我們有的是證據。”說完,女警察從身旁的桌子上拿起一本檔案袋,讓裡麵塵封許久的資料翻了出來。

“那我就帶你回憶回憶嘍。”女警察似說笑一般。男孩還是無動於衷。

“唐興,女,16歲,在新靜職業中專學校就讀。”講到這,女警察瞟了一眼男孩。

“在10月1日淩晨4點時,有目擊者舉報說看見你拉著一個女孩往自村方向走去。方便透露原因嗎?”女警察若無其事的問著。男孩不清楚她是不是在認真提問,但開始有點反應,腦袋左右輕微擺動,似乎是在搖頭。

“不想說是嗎。”女警察看見男孩的反應說道。“還是你想否認這個事情。”女警察接著追問。但這次男孩並沒有做出任何反應。

女警察這時從檔案袋裡麵拿出另一張檔案。

“這是受害者的傷口。自己看看。”說完,她把檔案丟在男孩的麵前。男孩瞄了一眼隨後眼睛又瞟向彆處。

“4刀。”女警察對男孩隨口說到。

“左胸前,腹部,肋部,以及左胳膊處都有很深的傷口。”女警察邊說邊指著檔案上的圖片。

“你是左撇子嗎?”女警察問他。

“你的每一刀都不致命,嚴格來說,並不是你把她用刀殺的,而是是流血過多而亡。請問你跟她是有很大的仇?”

“....不”男孩終於吞吞的吐出一聲。

“不是嗎?如果你跟她沒仇的話為什麼要用這麼殘忍的方式把她殺害了?”女警察聽見男孩的回答連忙追問。

“這...不殘忍...她說過的...她...她說過的...這是她的救贖,也是對我的認可。”

“對你的......救贖?認可?”女警察聽見這個回答,覺得案件終於有了一絲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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