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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是地精的狩獵隊,太長時間不回去,地精部落裡一定會派人出來尋找,到時候我們可以再伏擊一次。”伯頓一邊將地上的地精屍體堆在一起,一邊向伯安提出了這樣的建議。

本來作為隊伍中的魔法師,伯頓是不需要做這些體力勞動的。

奈何隊伍中唯一的戰士,是他的姐姐,他又不敢讓他姐姐來乾活,另外兩個人,菲利克斯是牧師,同為施法者,牧師的地位還在法師之上,再說伯頓也不好意思讓一個千嬌百媚的美麗少女來乾這些粗活臟活。

而夏米爾,作為一個未成年半身人,身高1.3米的他,實在不是一個可靠的勞動力。

所以最後安排工作的結果,伯安和菲利克斯負責休息,伯頓負責將地精的屍體收集到一起,而夏米爾負責翻屍體,尋找戰利品。

順便說一下,做出讓戰士休息,法師乾活這樣愚蠢決定的家夥,正式伯安本人。

“根據那些村民提供的消息,這個地精部落大概有一百隻地精左右,除開老弱病殘,剩下的擁有戰鬥力的地精,數量應該在四十隻左右。”伯安被靠著大樹,自言自語的算了一下地精的數量。

“我們這次一下殺了十七隻,也就是說,剩下的地精中,能戰鬥的,最多也隻有三十隻左右。”一旁的菲利克斯也跟著算了一下,然後說道:“嗯,我支持伯頓的建議,為了保險起見,最好還是再引出來一批殲滅掉。”

夏米爾隨手將一具從地精屍體上扒下來的破爛皮甲仍在地上,惡心的乾咳了兩下,然後不滿的撇了撇嘴。

說實話,夏米爾實在不覺得,在這些窮地精身上,能收集到什麼對他有用的戰利品,甚至夏米爾已經進連續扒了七具地精屍身,就連地精的內褲都沒有放過,卻連一個金幣都沒有找到。

順便說一下,夏米爾連續扒了七具地精的屍體,隻有一個地精穿了內褲,而且夏米爾驚訝的發現,那隻地精居然是母的……真是倒胃口的發現。

不過雖然萬般的不情願,夏米爾還是繼續努力著,畢竟扒屍體這活,對每個新人冒險者來說,都絕對是必修課,而且這也算是一種訓練,能夠讓他更快的適應戰場環境。

畢竟,像剛剛的那場戰鬥那樣,居然在戰場上發呆,不僅沒有死掉,連一點傷都沒受,這個結果讓夏米爾本人也很驚訝,雖然敵人僅僅是地精,但如果不是運氣好,或者說依賴伯安的救援,現在的夏米爾,應該也如麵前這些地精一般,變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屍體了吧。

這樣想著,夏米爾強忍著厭惡,繼續在下一具屍體身上摸索著。

“夏米爾,你怎麼看?”伯安不知出於什麼目的,突然開始詢問起了夏米爾的意見。

夏米爾停下了扒屍體的動作,想了想,說道:“你覺得我們在那些地精的水源中下毒怎麼樣?”

夏米爾的話剛一出口,旁邊的菲利克斯就忍不住笑了起來。

“你知道那些地精的水源在哪裡嗎?”伯安麵無表情的問道。

夏米爾搖了搖頭。

“你知道能夠汙染水源的毒藥,要多少錢一包嗎?”伯安繼續問道。

夏米爾繼續搖頭。

“你願意繼續在這樹林裡呆上三天,然後等那些地精毒發嗎?”伯安又問道。

夏米爾還是搖頭。

“回去以後,少看點騎士小說吧。”伯安最後的總結性發言。

夏米爾點了點頭,心裡暗罵了句,我勒個擦……

最後四人商議的結果,決定繼續伏擊一次地精的狩獵隊,然後再嘗試去進攻地精部落的老巢。

而夏米爾扒屍體的結果,就是找到了一把長劍,兩把短劍,和六個鐵質矛頭,說起來收獲最大的,還是在那具旅者的屍體上,找到了11枚金幣,一把質量不錯的匕首,還有一張大概是地契房契之類的東西,就是不知道有什麼用。

其它東西,兩具破破爛爛的皮甲,那個旅者包裹裡麵的舊衣服,一大堆地精裝飾用的獸牙,還有幾塊稀奇古怪的石頭,夏米爾實在看不出有什麼價值。

伯頓走了過來,翻了翻夏米爾找出來的戰利品,將一顆粉白色的石頭挑了出來,說道:“這次運氣不錯,居然找到一塊紫石榴石的原石,看這麼大的樣子,最少應該能買出一兩百金幣吧。”

“你認識這些礦石?”夏米爾嚇了一跳,光這一塊破石頭,就能頂上這次任務一半的傭金了!

伯頓憨厚的笑了笑,說道:“也不是全都認識,隻是認得最常見的幾十種罷了,畢竟很多都是魔法材料,學過煉金術的魔法師基本都認識,隻是原礦不好辨認罷了。”

這時候,伯安突然走了過來,一把將伯頓手中的礦石給搶在了手中,放在陽光底下看了半天,貌似也沒看出什麼門道,於是說道:“這個不錯,歸我了,回去之後找個工匠,給菲利克斯打副項鏈出來。”

菲利克斯甜甜一笑,說道:“謝謝伯安姐姐。”

半點也沒有推辭或不好意思的樣子。

伯頓對著夏米爾苦笑了一下,攤了攤手,好像很無奈的樣子。

夏米爾也聳了聳肩,表示無所謂。

畢竟這次夏米爾過來,也隻是跟著混經驗罷了,這些地精基本上都是伯安一個人殺的,所以戰利品分配當然也是伯安一個人說了算,夏米爾可沒有妄想,又是分經驗,又是分錢的那種好事。

再說夏米爾無論怎麼說,都是富人家的小少爺,每個月有一千金幣的家族供給,沒有必要跟其它幾人搶奪資源。

還有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去搶也搶不過,所以還是認了吧。

最後在菲利克斯的建議下,伯頓與夏米爾一起動手,挖了一個不算很深的小坑,將那個意外死掉的旅者的屍體埋了起來,畢竟同為人類,夏米爾又拿走了他的遺物,所以按照冒險者的規則,順手把他埋了,省得他暴屍荒野,也算是兩清了。

隻是畢竟伯頓與夏米爾都是來冒險的,又不是來修房蓋屋的,沒有順手的工具,再加上一會還有戰鬥,需要保持體力,所以給這位仁兄挖的葬身之地,也就那麼簡陋了一些,坑小不說,還特彆的淺,說是埋,也僅僅是往屍體上蓋上了一層浮土。

這樣的掩埋,遇到鼻子靈敏的野獸,根本一點用都沒有,三兩下就會被從土裡刨出來,到時候是早飯還是夜宵,就由不得他了。

不過無論是夏米爾還是伯頓,對於這樣一個結果,都毫不在意。

畢竟在魔法師的眼中,尊重死者什麼的,那都是普通人的迷信。

人死了,肉體腐爛,靈魂去往諸神的國度,墓地的好壞,葬禮的排場什麼的,對於死者來說,根本就一點用處都沒有,為了這些毫無用處的事情費心思,可不是魔法師的作風。

雖然也有一部分人認為,葬禮的好壞,其真正的意義,是為了表達生者對已故者的尊重與懷念,具體會對於死者產生什麼影響,其實並不重要。

不過夏米爾要說的是,他對於這個死掉的倒黴蛋,既沒有尊重,也沒有懷念。

所以埋葬亡者這件事情,大部分原因還是為了應付菲利克斯突發的善心罷了,小部分原因,是遵守一些冒險者的原則。

兩個初衷都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情,所以過程和結果,也是對付對付就算了,沒必要浪費太多精力,畢竟一會還需要戰鬥呢。

埋葬完這個倒黴蛋,夏米爾又將那些地精的屍體,丟棄在了那塊簡易墓地的附近。

他這樣做的初衷,隻是希望這些地精的屍體,可以喂飽來此覓食的野獸,也許野獸吃飽了,就不會把這位仁兄的遺體挖出來了吧。

不過這樣做,會不會因為地精的血,引來更多的野獸,就不在夏米爾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時光過的飛快,當夏米爾他們幾個,處理好戰場,恢複了體力,做好了戰鬥準備的時候,時間已經到了黃昏時分。

黃昏時分的樹林,昏暗陰冷,風吹動樹葉的莎莎聲充斥了整個世界。

伯安順著地精狩獵隊行動的痕跡,很容易就找到了地精部落的所在地,不過她並沒有深入調查,而是退了回來,跟大家彙合,靜靜等待地精們發現異常,然後派出來的搜索隊。

雖然說,以伯安的戰鬥力,如果她強行突破的話,也許她一個人,就能將整個地精部落殺光。

但是作為一個高級戰士,她最強大的地方,並不是一往無前的勇氣或者精湛的格鬥技巧,相比起這些,伯安更加注重的是謹慎和耐心。

伯安曾經對夏米爾說過,一個戰士,可以沒有經驗,可以沒有天賦,可以沒有力量,可以沒有運氣,但絕對不能缺少的,卻是謹慎和耐心。

不謹慎的戰士,即便擁有再強大的力量,也不一定能有機會發揮出來,也許一顆毒草,一支暗箭,一個陷阱,就帶走他們的性命。

而沒有耐心的戰士,則看不清前進的方向,也許前麵是沼澤、也許前麵是懸崖、也許前麵什麼都沒有,冒冒失失的衝過去,得到的並不一定是勝利,也有可能是絕望。

這段頗有遊蕩者風格的發言,卻出自伯安這個性格惡劣的戰士之口,確實讓夏米爾有些意外。

不過伯安後來的解釋,也讓夏米爾明白了一些。

戰士的職責是勇往直前,永遠頂在戰場的最前麵。

這樣的結果就是,遠超其他職業的傷亡與危險。

一百個法職者中,最少也能出現三五個高級法師,但一千個戰士當中,也不一定能出現三五個高級戰士。

戰士在冒險者小隊中,永遠都是那個乾最多的活,吃最多的飯,受最多的傷,遇到最多的危險,然後拿最少的錢的角色。

這樣的角色,如果腦袋再不機靈一些,那不就變成實打實的炮灰了嘛。

也許其他人都可以把戰士當做炮灰來用,但如果戰士自己,也不把自己的小命當回事,任勞任怨的給彆人當炮灰,那可就真的沒有未來了。

就比如這次,如果伯安不管不顧的,強行突入地精部落裡麵,迎來的結果很可能是,隻需要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就可以將部落裡麵的地精殺個精光。

不過另一個可能就是,伯安遇到陷阱,恰好部落裡有那麼一兩個戰鬥力不錯的家夥,在配合上大量炮灰,雖然伯安被殺掉的可能性不大,不過陰溝裡翻船的事情,誰也說不準。

伯安退回來後,便藏在一顆樹冠中靜靜等著。

夏米爾和伯頓因為不會爬樹,所以藏在了樹下的草叢裡。

初春的季節,天氣雖然還有些涼,但草叢裡已經有小蟲子不時飛來飛去了,有時會爬到夏米爾身上,讓夏米爾渾身都不舒服。

這看似簡簡單單的草叢伏擊,卻也在考驗著夏米爾的忍耐力。

還好,至少那些地精們沒有讓夏米爾幾人等待的太久,在天邊的儘頭還有一絲餘光的時候,又是十幾個地精出現在了那條林間小道上。

這回夏米爾幾人處在下風的位置,即使那些地精嗅覺靈敏,也沒發現什麼異常之處,直到走到離夏米爾藏身之處幾米遠的位置時,那些地精仍然散散慢慢的樣子,絲毫沒有警覺到危險的到來。

“動手。”伯安輕喝了一生,直接從樹冠中跳了下來,正好落在了那些地精的中間。

伯安的身體如陀螺般旋轉,刀光如水波般蕩漾,一瞬間便砍翻了她身邊的三名地精。

伯頓的速度也不慢,隻見他低吟了幾聲,雙手在短時間內做出了數個魔法手勢,然後向著幾隻地精戰士聚集的位置一指,瞬間轟鳴的爆炸聲在那裡響起。

這是——烈焰爆!

夏米爾瞬間想起了這個塑能係二級法術的名字。

這種法術等級不高,威力不強,但好處是施法速度快,即便對手有了準備,也很難在第一時間躲開。

不過這種魔法,畢竟隻是二級魔法,威力有限,並不能一次性將那幾個地精戰士殺死。

但伯頓又不是一個人在作戰,不是還有夏米爾嘛……

趁著大部分地精都被伯安和伯頓吸引了注意力,夏米爾快速向那幾個被炸翻的地精戰士跑了過去。

那裡的地麵被伯頓的魔法炸黑了一片,三隻地精戰士還躺在地上掙紮著,唯有一隻地精勉強站了起來,但還是七葷八素的樣子,分不清東南西北,連掉在地上的武器都還沒有撿起來。

夏米爾看到這副情景,知道機不可失,失不再來,馬上撲了上去。

夏米爾的短劍在地精的胸前瞬間刺入,又瞬間拔出,根本沒有管地精那無意義的反抗動作。

這回夏米爾熟練了很多,即便被地精的血濺在了身上,也沒有絲毫停頓,解決了第一個目標後,馬上回身對付第二個目標。

四隻地精,一隻一下,夏米爾幾乎沒有遇到任何像樣的抵抗,簡直要比殺雞還簡單,就將這四隻地精給結果掉了。

除了在刺殺第四隻地精的時候,那隻地精臨死的反抗,在夏米爾的小臂上花開了一道口子,其它地精甚至連撿起掉落在身旁的武器的機會都沒有,

不過這一道刀傷卻也不小,足有三寸多長,皮膚和肌肉翻開,鮮血直流,看起來要多嚇人,就有多嚇人,遠了看,甚至有夏米爾的胳膊被削斷了一半的錯覺。

解決掉四個地精之後,夏米爾馬上後退,退入了草叢中,發覺沒有地精追過來,才開始檢查了一下自己的傷勢。

夏米爾試著活動了一下手臂,剛剛活動一點,便馬上痛得冷汗直流,鮮血也止不住的湧出,感覺就好像割腕自儘一樣。

這樣的傷勢,如果處理的不好,流血過量一樣會死人的。

即使得到及時處理,這條手臂同樣有著被廢掉的危險,肌肉斷裂,說不定以後再也無法用力握拳了。

夏米爾咬著牙,向菲利克斯的方向摸索過去。

冷兵器戰鬥果然不是好玩的,輕易便會致殘致死,還好這個世界是魔法世界,有牧師這種超級醫生,像現在這種小傷,應該不會處理不了吧!

這樣想著,夏米爾有點自己安慰自己的感覺,畢竟他沒有見過菲利克斯施展神術,所以也不知道菲利克斯的技術怎麼樣,如果菲利克斯的技術不過關……夏米爾實在不想去思考這種問題。

原本夏米爾離菲利克斯就不遠,現在急著趕過來,幾步路的功夫,他便來到了菲利克斯藏身的地方。

菲利克斯是牧師,雖然同樣擁有不俗的近戰技巧,但天生討厭血腥和暴力,所以並未主動加入到戰鬥中去,隻是躲在一邊,隨時準備提供神術支援。

現在突然看到夏米爾滿身是血的跑了過來,手臂上還留著巨大猙獰的傷口,這位美麗的少女,瞬間長大了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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