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了當地的教堂,以前,小晴經常到這裡來,也許,她會和牧師的傾訴中,透露一些線索。
我的判斷沒有錯。
當牧師聽到了她的現狀,忍不住歎了口氣,他當然知道小晴的情況。
那年,小晴剛來這裡的時候,整個人的精神狀態很差,神神叨叨的。
身為牧師,小晴也曾多次對他傾訴過自身的冤屈,向他求助過:
上大學的時候,小晴算是品學兼優,就因為長得畢竟好看,被當時學校的校主任李臨風盯上了,總是對小晴的學業做出指導。
那時的小晴不知道麵前看起來斯文博學的教授的意圖,隻是覺得校主任是個對學生很負責的好長輩。
直到後來的一個晚上,小晴因為把資料落在自習室,回去找時遇到了李臨風。
李臨風誣陷她偷東西,小晴解釋不過來,李臨風又以畢不了業為由半威脅著半逼迫著,對小晴進行了強奸,最後,還逼著小晴洗乾淨自己再走。
小晴為了麵子,也害怕沒人信自己,誰也沒敢說。
而後,不滿足一次的李臨風再次騷擾上了小晴,要求她晚上主動到自己的住所,再續前緣。
這一次,小晴不想被這樣脅迫,於是選擇報了警。
李臨風兩次找她,都是直接找人,以至於連聊天記錄都沒有,選擇的地方,也沒有監控。
因為沒有人證物證,警方並沒有立案調查。
事後,學校起了風言風語,這樣的結果,讓大家普遍認為,小晴是單方麵的誣告,對此,很多敬重校主任為人的學生對小晴開始了排擠和打壓。
那時的小晴雖然很難過,但是並沒有屈服,她決定繼續打官司。
於是,就找上了當地的律師,準備起訴學校和李臨風對她的傷害。
當時的律師,就是趙誌強。
那家律師事務所,隻是一個盤踞在本地的半詐騙公司,小晴並不知道。
在被騙了大量積蓄後,官司不了了之。
甚至在小晴拿不出錢的情況下,趙誌強提出讓她用身體來交換。
麵對再次的性騷擾,小晴再次報警,可這次是更為狡猾的律師,她並沒有成功。
事情反而被趙誌強利用並起訴到了學校,在李臨風的作用下,學校起了不少有關小晴的風言風語。
兩次誣告,加上律師的起訴,讓學校不得不對小晴進行處理,最終小晴被勸退。
而小晴的父母知道她被退學後,麵對重重指向小晴的證據,也並沒有選擇相信她,對她這種行為感到丟臉,在小晴在家的這一段時間,對她進行不斷的責罵和質疑;
一句句質問,像刀子一樣割著她的心:
“你是不是暗戀那個校主任?”
“你如果真的問心無愧,乾嘛大半夜跑找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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