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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思煙之所以會叫君思煙,那是因為她爸爸的名字最後一個字是君,她媽媽的名字最

後一個字是煙,在她出生不久後,媽媽受不了窮,就跟著彆人跑了,而一直深愛著媽媽的爸

爸,不但沒有怪媽媽,還為了思念媽媽,給她取名為君思煙。

從小就跟爸爸,與奶奶生活在一起的她,家住在一個小鎮很邊緣的村子裡(狗尾巴

村)。從鎮上到城裡,還需要好大一段的路程,更彆說從她家裡到城裡了。鎮上就好比一口

井,她就好比住在井底的青蛙,一直以來,她就連井口上空的天空都懶得抬頭去看一下,更

彆說有想要跳出井口,去看井口外麵天空的想法了。要不是南梓晨的出現的話,她想,她這

輩子,極有可能老死在井底,也應該不會有想要跳到井口外麵,去看井口外麵的天空一眼吧!

才剛一放學,君思煙就如往常一樣,被同班幾個看起來很強勢的同學們攔在了教室門

口,不準她出去,她隻知道,帶頭的那個,叫傅錦鬆。

“喂!君思煙,給我背書包。”

“還有我的。”

“我的!”

同學們把各自的書包扔在君思煙身上後,就率先走出了教室,向學校外麵的方向走去。

在學校裡,強勢的同學,欺負弱小的同學,這是很經常的事,所以,其他的同學們看到了之

後,一邊在為君思煙默哀著,還一邊在為自己慶幸著。君思煙也太倒黴了吧!每次都是她被

欺負,不過,幸好的是,被欺負的人不是自己。

君思煙低著頭,對著地下翻了翻白眼,雖然很是不情願,但還是快速的伸出自己雙手,

接住了同學們扔過來的書包。要是,她不快點接住的話,那些書包就會打到自己,這個她在

開始被張遠航欺負背書包時,那時,早就體會到了。

張遠航是住在鎮上的一戶很有錢人家,開車從城裡回來時,在路邊撿來的小孩,隻是,

一直以來,大家都不知道罷了,直到後來,很久以後,大家才從張國全與林豔紅的嘴巴裡知

道。張國全與林豔紅,是張遠航的爸爸媽媽,也就是把張遠航撿回來的兩口子。那天,說來

也巧,結婚都三年多的張國全與林豔紅,卻不見有一個子女,於是,住在鎮上的這兩口子,

便去城裡檢查,檢查出來,是林豔紅沒有生育能力。正當這兩口子在檢查完後,絕望的開車

回家時,那時,卻在回家的路上聽到了嬰兒的哭聲,一下車看,就看到了,馬路邊有一床小

的嬰兒被褥,而嬰兒的哭聲,就是從那被褥裡傳出來的。張國全走近,微微的彎著腰,小心

翼翼的掀開被褥,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個才幾個月大的嬰兒,還是個男孩,便連忙把自己身後

的老婆林豔紅拉到前麵來,無比激動,卻又壓低音量,無比小聲的說著。

“媳婦兒,你看,是個小孩啊!還是個男孩!”

在說這話時,張國全還時不時的,向四周看了看,在確定這條支馬路上,除了自己

這一輛車外,就沒有其他的車了,而周圍,除了死物的農田與農作物外,就再無其他活物後,

他這才說話稍稍大聲些。

“媳婦兒,我們把這個孩子抱回家吧!這或許,是上天賜予給我們的。”

“嗯!那老公,把孩子給我,我們快些開車回去把!”

在林豔紅看到是個小孩子後,腦海裡,就有了與老公張國全一樣的想法。她才剛檢查

出不能生育,就在路邊撿到一個孩子,這或許,真的就是老天爺所賜予的。這樣想著,林豔

紅才壯起膽子,讓自己不那麼膽怯的,接過被老公抱起的小男孩,放在自己的懷裡。隨即,

坐上車,與老公張國全一起,把這個小男孩抱回家裡。

回家的路上,張國全與林豔紅誰都沒有開口說過一句話,張國全雙眼注視著前方,專

心致誌的開著車,此時心裡正很是忐忑的他,一刻都不敢鬆懈,而林豔紅,則是一個勁的,

特彆耐心的,哄著抱在自己懷裡,被被褥包裹著的小男孩。

一路,張國全很慌,但還是很特意的把車開得飛快,就好像,在他車的後麵,有另一

輛車正在拚命追趕似的。張國全與老婆林豔紅,就算是回到了家,心裡都還是很忐忑著,畢

竟,自己撿來的是一個孩子,一個有著生命力的孩子,這可不得不小心翼翼認識到嚴重性,

不得不沒有擔當啊!要是,這個孩子被自己撿回來以後,出了什麼事的話,到時,自己就有

可能吃不了兜著走,變成為殺人犯之類的,還得負法律責任。

幸好,慶幸的是,好長一段時間過去了,沒什麼風聲,張國全與林豔紅兩口子,才徹

底的放心,有私心的,把孩子留下來,當做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來養,並給孩子取名叫張遠航,

還對外宣傳說,這孩子是親生的,隻是,一直以來都寄放在城裡的親戚家,現在才接回來。

由於,前段時間張國全與林豔紅有在外地的城市裡做些小本生意,待了兩年多,才剛回來不

久,所以,大家也都信了。而張國全與林豔紅兩口子,在撿到張遠航時,除了有發現張遠航

左邊胸前有一塊類似於花型的胎記外,就再無在張遠航身上,有其他的發現。

而一直以來,張遠航都是君思煙的同學,兼同桌,更是打從認識君思煙以來,就一直

看君思煙不爽,欺負君思煙的惡霸。張遠航家是鎮上的,從幼兒園開始,就在鎮上上學,是

在自然不過的事,但君思煙不一樣,君思煙家在鎮上邊緣的村子裡,隻有在讀初中時,學習

成績好,考到了鎮上,才有機會在鎮上上初中,要是,沒有考上的話,也隻能在自己村子裡,

那個上過小學的簡陋學校裡,繼續上初中,直到上高中時,那時,才能不用考,就到鎮上來

上高中。不過,一般像村子裡的好多同齡人,要是沒有考上初中在鎮上讀書的話,幾乎都會

在村子裡讀完初中後,就直接去外麵的大城市裡打工,根本就不會再繼續念高中,一是因為

家境不好,沒錢,二是因為沒有那個必要,畢竟,在村子裡讀初中時學的那些固定的知識,

要是拿到以後在鎮上讀高中時用的話,根本就是小巫見大巫,一竅不通。就因為這樣,所以,

隻要是在村子裡上過初中的同齡人,幾乎都不會去浪費那原本家境就不寬裕的錢,而繼續去

鎮上上高中,唯一,能讓家裡生活好些,又能讓自己長見識的方法,就是去其他的大城市裡

打工。這些,君思煙在十歲讀三年級懂事以來,就知道了,所以,她才會拚命的,努力的讀

書,讓自己在十四歲就讀初中時,能考到鎮上去,那樣,自己才會有機會從初中考到城裡去

上高中,再從高中考到大城市裡去上大學,以後才能有出息,能養起自己的家人,爸爸(君

建成)與奶奶(何碧瓊)。如果,這樣的決定,算是夢想的話,那麼,這個夢想,從君思煙

十歲讀三年級時,那時,就開始擁有了。

一直生活在村子裡的人,都以為,隻有上了大學才會有出息,而這樣的思想,很必然

的,就灌輸到了一直都生活在村子裡的君思煙腦袋裡,也正是因為有這樣的灌輸,所以,君

思煙才會有那樣的夢想。

從君思煙一開始來到鎮上上初中時,那時,不止與張遠航是同級,同班,還是同桌,

為這,君思煙幾乎每天都在抱怨著,可抱怨歸抱怨,隻能在嘴巴上說說而已。要不是,張遠

航從一開始,就欺負她君思煙的話,恐怕,她君思煙就算是念完三年初中,也未必會有人來

欺負她吧!畢竟,她一直都是規規矩矩的做人,不會去無緣無故的招惹彆人,更不會是那種

讓彆人看起來就會想要來招惹她的人。

君思煙很清楚的記得,在一年多以前,也就是自己剛來到鎮上上初中時,那時,她隻

不過是在老師安排座位後,不小心的碰到了,坐在她旁邊的張遠航手臂一下,從此,張遠航

便像是一個惡霸那般,把她當奴隸一樣,整天都使喚著她,要是她敢不從的話,張遠航就會

想儘一切辦法,來折磨她,就連,在她的課桌裡放死老鼠,在上課趁她不注意剪她頭發等等

的事情都做過,才讓她不得不從,誰叫他張遠航是鎮上數一數二的有錢人家,就連鎮上的鎮

長,都要給他家幾分麵子,而他在家裡,簡直就像是神一樣,被他爸媽供著,就更彆說學校

裡的校長與老師們會把他怎麼樣了。在學校裡,對於張遠航所做的一切事情,老師與校長們

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有時候,都不會睜眼,直接閉眼無視。所以,打從君思煙被

張遠航第一次欺負,去老師那告狀時,那時,她就知道了,在這所學校裡,靠老師與校長的

話,是根本就靠不住的,隻有靠自己,或者,祈禱老天,不要被張遠航欺負到,否者,那將

是你初中時代最恐怖的噩夢。

君思煙看著走在自己前麵,把書包扔給自己,看起來很強勢的幾個男同學,不經出了

神,還是身後,張遠航的聲音響起,才把她從出神拉了回來。

“喂!君思煙,在你給彆人背書包時,有沒有想過誰是你的老大?是我,我是你的老

大,你都沒有經過你老大我的同意,就敢給彆人背書包,我看你最近是活得太自在了啊!”

“額?沒,沒有!”

君思煙在聽到自己身後,張遠航那猶如來著地獄般使者的聲音響起,嚇得她連忙把自

己幫那個看起來很強勢的同學背著的書包扔在地上。抬眼,在看到那幾個強勢的同學,正轉

過身,用一副要殺死她的眼神瞪著她時,那時,她又連忙彎著腰,伸手欲要撿起剛被自己扔

在地上的書包,可她的手,還沒碰到地上的書包,身後的張遠航又帶著威脅開口了。

“君思煙,你要是敢把書包撿起來,就給我試試看。”

“君思煙,你要是敢不把我們的書包撿起來,你就給等著。”

張遠航話音才剛落下,君思煙正打算站起來,身前那看起來很是強勢的幾個男同學,

其中帶頭的那個名叫傅錦鬆的男同學就開口了,讓她彎著腰,伸出手,卻懸在半空中,都不

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從上初中後不久,她就從其他同學那裡知道了,張遠航與傅錦鬆,是小

學同學,從小學開始兩人就一直合不來,看對方不爽,直到現在,上初中,兩人依舊是這樣,

甚至還會隔三差五的帶著各自的兄弟,去校門外去打一架。要知道,傅錦鬆家裡,與張遠航

家裡,是不相上下的,或者,就是因為這樣,兩人才會看對方不爽的吧!畢竟,一山不能容

二虎,除非,一公一母,而傅錦鬆與張遠航兩人都是公的,自然就沒有辦法生存在同一個地

方,在同一個地方稱霸了。而唯一,能解決的,那就是其中一人吃掉另一人,隻有勝利者,

才能在一個地方上稱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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